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某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进口处公正贸易预警点(以下简称“预警点”)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各预警点在应对国外贸易摩擦和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我市进出口贸易健康进展、维护产业平安和企业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制造良好的对外贸易环境,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预警点,是指通过市商务局认定,负责进出口公正贸易预警工作的机构。包括两类:由有关行业商协会组织承办的行业类预警点;由龙头企业承办的产品类预警点。 第三条市商务局负责预警点的认定、考核、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有关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所辖区域内各预警点的管理和政策支持。各预警点要利用自身优势,统筹各方资源,加强预警点建设,认真履行职责任务。 第二章申报认定 第四条申报程序符合预警点申报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本地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的上报市商务局。 第五条申报条件申请承办预警点的单位必需具备如下条件: 1、主体资历要求。申请承办预警点的行业商协会应在全市具有行业代表性;龙头企业应在全省(市)同行业有代表性,预警监控产品进出口在全省(市)排名前五位。 2、机构人员要求。申请承办预警点的单位必需具备特地的工作机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构和适应工作要求的专(兼)职人员。 3、网络建设要求。申请承办预警点的单位必需建立对外贸易预警工作网站或网页等特地的信息收集和发布平台。 4、工作实力要求。申请承办预警点的单位必需具备预警信息收集、评估分析、行业自律、帮助做好贸易援助措施实施和贸易摩擦案件应对的实力。 第六条评估认定市商务局组织专家组对各市上报的预警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确认,须要时进行实地考察,对于符合条件要求的承办单位,下发通知确认其预警点资历并给于财政补助。其中专家组成员应至少包含 3 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 第三章预警点建设 第七条工作目标预警点应以本行业或龙头企业重点进出口市场为监控预警对象,搭建起笼罩政府部门、行业组织、重点进出口企业、国外进出口商和国内律师事务所等参加的公正贸易预警工作网络和工作平台。 第八条信息收集预警信息收集主要包括进出口产品量价状况、增幅状况、市场分布以及该市场使用“两反两保”的偏好程度以及该产品的涉案历史等。同时要注重收集目标国市场的动态信息,尤其是收集同类产品生产商的贸易援助动态信息。 第九条发布预警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