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价改革综述1 引言电价是电能商品的价格。由于电力商品的特殊性,电价不仅承载着一般商品价格的经济性与社会性功能,同时还有较强的政治性和技术性要求。因此,合理的电价政策必须符合电力生产成本分配规律,也要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当前电力体制发展。电力体制改革改变了传统的电力产业组织形式,也必然影响着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电力体制改革,我国的电价政策不断进行调整,以适应当时的电力体制。同时,电价改革是推进电力市场化进程的核心要素,合理的电价政策是促进电力市场稳定健康运转的关键。随着电力市场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调整电价政策势在必行。本文对我国电价改革的进程综述的基础上,针对电价改革中电价制定和电价管理问题的几个方面进行了浅析,并提出简要建议。2 我国电价改革概要2.11985 年以前:计划经济下的目录电价政策改革开放前,我国电力工业实行垂直一体化管理,由国家垄断经营,发输配售各环节高度统一。此阶段电价只包含政府统一制定的终端销售电价,以 1975 年水利电力部颁布的《电热价格》为基础,电价管理权限高度集中于政府,电价水平相对低廉和稳定。然而国家对电力建设投资有限,电力工业发展缓慢,进入 20 世纪 80 年代后,电力供应已无法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电力需求,从此我国进入了电力体制与电价改革的新时期。2.21985 年开始:以还本付息电价为主的多种电价政策为缓解电力供求矛盾,吸引多方投资办电,加速电力建设,搞活电力工业,国家有关部门于 1985 年颁布《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国发[1985]72 号),决定把国家统一建设电力和统一电价的办法,改为鼓励地方、部门和企业投资建设电厂,并对部分电力实行多种电价的办法,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一是对集资扩建新建电厂,实行还本付息的电价政策;同时,向集资单位出售用电指标,将资金转化为电力建设资金。二是实行多种电价政策,允许电网根据燃料成本合理调节售电价格。还本付息的电价政策吸引了大量的资金投入电力建设,大量独立电厂因而不断涌现,促进了电源的建设,为我国电力工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国家放开上网电价的制定权限,各集资电厂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制定上网电价,改变了政府独家垄断办电和统一计划电价的格局,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方面办电的积极性,促进了发电领域电力市场的发育。2.320 世纪 90 年代末开始:经营期电价和城乡同网同价为代表的电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