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1、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控制目标确保施工安全,无伤亡事故,并达到“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要求
严格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 第 393 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工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认真审查施工方案、安全设施及措施符合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消除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环境管理缺陷,避免现场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对现场人员、工程实体和设备的伤害和损坏,确保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无伤亡事故,并达到“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要求
2、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国务院第 279 号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国务院第 393 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8)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监(1995)737 号;(9)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10)《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1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 号;(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14)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1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1-2001;(1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02;(1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94;(1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11-200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高层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