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洗衣工岗位责任制一、岗位职责 第 1 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仔细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 2 条使用洗衣设备前必须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烘干设施是否良好,严格按规程操作。 第 3 条 仔细学习业务, 正确使用、保养设备。当设备出现故障时不能私自处理,应立即关闭电源向调度室汇报,并作记录。 第 4 条 每班卫生区必须保持洁净洁净。 第 5 条 对职工服务热情,耐心周到,语言文明礼貌,严禁刁难职工。 第 6 条 洗过的衣服要整理好放置在衣橱内,严禁乱扔乱放、丢失衣物。 第 7 条 所洗衣服有破损或掉扣子的要及时缝补好,保证职工及时穿上洁净、干爽、舒适的工作服。 第 8 条 收发衣物应手续完备,衣物送交人和领取人必须在登记表上签字方可收洗和发还。 第 9 条按规定开关女澡堂的门,并监督检查女澡堂和联合办公楼一层的卫生。 第 10 条 尽责尽职,杜绝“三违”现象。 第 11 条 积极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责任追究 第 12 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1、对工作不仔细,不填写交接班记录,罚款 50-100元。 2、不仔细学习业务,不能正确使用、保养设备,罚款 50-100 元。 3、当设备出现故障时不能私自处理,应立即关闭电源向调度室汇报,并作记录。 4、对职工服务不热情,刁难职工,出现一次罚款50-100 元。 5、洗过的衣服不能整理好放置在衣橱内,出现乱扔乱放、丢失衣物,出现破损或掉扣子的不能及时缝补,罚款 50-100 元。 6、不按手续收发衣物,出现衣物丢失,罚款 50-100元。不按规定开关女澡堂的门,不能很好的监督检查女澡堂和联合办公楼一层的卫生,罚款 50-100 元。 7、不遵守劳动纪律,出现迟到、早退、空岗、窜岗,上班干私活,不能积极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罚款 50-1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