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液化石油气使用及瓦斯安全规定第一条? 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及管线必须严格根据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绝对不允许超温、超压、超装、超负荷运行。 第二条? 液化气槽车和钢瓶、贮罐的充装系数不得超过其容积的 80%(引进球罐按设计值充装)。进贮罐的液化气温度界限应保证其蒸气压不超过贮罐的允许操作压力。当环境温度高于 30℃时,对无保温的露天贮罐要采纳喷淋水降温。 第三条? 要随天气的变化而搞好液化气及瓦斯设备的操作。在冬季气温下降时,要减少瓦斯与液化气系统带水带液,并及时脱水排液,防止冻凝或冻坏设备与管线;在大风天要加强巡回检查,谨防炉子灭火和火炬回火。 第四条? 各种充装液化气槽车,充装完毕后,管线与接头必须彻底断开,并经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检查后,方能开车。汽车槽车进入现场,必须安设阻火器。 第五条? 新装置投产,要对液化气及瓦斯装备部分详细检查验收,要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开工方案、安全措施、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六条? 要搞好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与管线的密封工作,做到不渗不漏。一旦发生泄漏,必须立即实行措施。在不能制止泄漏时,必须紧急切断一切火源和进料,断绝车辆来往,以防止事故的发生和蔓延。所有监测报警设备,必须定期检查试验,确保灵敏好用。 第七条? 通过道路或繁华区的液化气及瓦斯管线,要实行管网固定、管架加强、架桥加牢等措施;液化气及瓦斯管线跨越主公路,要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安全警示牌。 第八条? 液化气及瓦斯不准随便放空,要通过火炬排放燃烧,火炬的点火与引火装备要定期检查,定期试验,保证灵敏好用。 燃用液化气或瓦斯的加热炉或锅炉,在点炉前要实行措施,保证炉膛内不积有瓦斯,以免发生爆炸。 第九条? 加强民用液化气站充气、居民炉灶(包括住宅区的液化气管网)和集体食堂等使用液化气的安全管理,做到定期检查,液化气钢瓶不准超期使用。教育职工、家属正确使用液化气,防止发生着火、爆炸、伤人事故。 第十条? 仔细贯彻执行液化气及瓦斯管理制度、标准与法律规范,充实设备检验人员的数量和提高检验人员的素养,并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和仪器。 第十一条? 要仔细做好从事液化气及瓦斯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模拟事故演习。凡是调入易燃易爆岗位的操作员,要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并要建立安全考核档案,考核不合格者不准顶岗。 第十二条? 液化气槽车及充装站台,必须设有符合规定的静电接地措施,并设置气液回收装置或密闭返回管线,禁止向大气排放,液化气罐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