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专柜租赁合同【篇一:超市专柜租凭合同】xx生活超市专柜租赁合同甲方:长安新民xx生活超市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经营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一、场地(柜台)和面积:乙方合作经营甲方长安新民xx生活超市专柜面积平方米,经营甲方认可的乙方产品(具体位置见附图)二、经营期限及用途:乙方合作经营时间从年月日起至月日止,合作期限年,期满如果乙方欲续约,应提前二个月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乙方合作经营范围仅限于本合同规定
(注:如因国家政策不可抗拒等因素,甲方有权终止合约
)如乙方欲改变经营商品类别或增加品牌须经甲方同意,如擅自改变经营品牌,作违约处理
三、保底定额费用及货款结算方法:1、乙方每月交付甲方租凭费(人民币):元或按乙方商品销售额的租凭费,属自行收款的专柜,每月25—30日交纳下月租金,逾期按租金的5%收取每日滞纳金,超过五天不交纳者视为自动退场
属商场收款的专柜,租金从当月货款结算扣除
2、每月1-5日为货款结算日或日结算一次(节假日顺延)
3、商场为规范管理和维护市场形象、信誉、各专柜必须统一使用商场物料、乙方自行负责购物外观包装袋,内包装、条码纸及经营中所需物品用品,营业人员的工衣、工牌、培训等均由甲方统一安排,费用由乙方自理
4、签定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入场赞助费元,赞助费不论经营时间长短,一律不予退还
5、乙方每月营业水电费按表自付
6、由甲方提供设备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设备损耗费元
四、履约保证:1、乙方进入甲方商场的商品确保其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保修),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乙方销售伪劣、假冒商品或出售超越本合同所规定的经营范围的商品,甲方有权予以没收,并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如因质量问题发生纠纷,甲方有权处理乙方售后服务,及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2、乙方经营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区其他商场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