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炼胶车间安全管理法律规范一、 目的 1
进一步加强炼胶车间安全生产及文明生产工作; 2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
二、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炼胶车间所有人员
三、 控制办法 1
所有炼胶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岗操作方法及工艺规程; 2
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整齐,袖口要扣好,加入粉料种类多时必须带上口罩; 3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4
新进人员必须由主管或班长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再安排给指定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且不得独自操作设备; 5
新进员工或换岗员工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6
新设备投入生产时,技术人员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学习; 7
作业过程中,作业区域除作业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靠近; 8
开炼机启动前必须检查辊筒间有无异物; 9
炼胶作业必须使用专用割刀,不得使用美工刀等易断裂刀种,防止铁屑进入胶料中; 10
开炼作业时手不得超过辊筒上方挡板切线,必须在辊筒中心水平线处下刀,且刀刃必须向下; 11
用手推胶包辊时,手指方向必须与辊筒运转方向相反; 12
向辊筒内推胶,要用拳头或手指向掌心弯曲轻推,不得用力过猛,严禁伸开手推胶; 13
密炼机启动前需检查混炼室转子间有无异物; 14
密炼机排胶时不得将手伸进密炼室清理余胶,必须清理时则需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15
炼胶设备运行时,作业人员一律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6
在生产过程如出现异常或安全事故时,需立即按下紧急停车按钮; 17
炼胶作业正常停车时,不得使用紧急停车按钮,必须按正常操作进行停车; 18
切料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取刀口下方的胶料,在确认设备停机状态下方可取胶; 19
严禁将明火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炼胶车间;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0
严禁酒后或带病情况下进行炼胶作业; 21
日常生产过程中需保持设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