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炼胶车间安全管理法律规范一、 目的 1. 进一步加强炼胶车间安全生产及文明生产工作; 2.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 二、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炼胶车间所有人员。 三、 控制办法 1. 所有炼胶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岗操作方法及工艺规程; 2. 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整齐,袖口要扣好,加入粉料种类多时必须带上口罩; 3.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4. 新进人员必须由主管或班长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再安排给指定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且不得独自操作设备; 5. 新进员工或换岗员工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6. 新设备投入生产时,技术人员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学习; 7. 作业过程中,作业区域除作业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靠近; 8. 开炼机启动前必须检查辊筒间有无异物; 9. 炼胶作业必须使用专用割刀,不得使用美工刀等易断裂刀种,防止铁屑进入胶料中; 10. 开炼作业时手不得超过辊筒上方挡板切线,必须在辊筒中心水平线处下刀,且刀刃必须向下; 11. 用手推胶包辊时,手指方向必须与辊筒运转方向相反; 12. 向辊筒内推胶,要用拳头或手指向掌心弯曲轻推,不得用力过猛,严禁伸开手推胶; 13. 密炼机启动前需检查混炼室转子间有无异物; 14. 密炼机排胶时不得将手伸进密炼室清理余胶,必须清理时则需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15. 炼胶设备运行时,作业人员一律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6. 在生产过程如出现异常或安全事故时,需立即按下紧急停车按钮; 17. 炼胶作业正常停车时,不得使用紧急停车按钮,必须按正常操作进行停车; 18. 切料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取刀口下方的胶料,在确认设备停机状态下方可取胶; 19. 严禁将明火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炼胶车间;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0. 严禁酒后或带病情况下进行炼胶作业; 21. 日常生产过程中需保持设备、场地清洁、通道畅通、胶料摆放有序; 22. 下班后或设备长时间不用时,须切断电源,并清理设备上的物料,整理工作现场; 23. 加强安全生产及事故管理 ,形成主管对炼胶车间安全生产负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