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国家、上海市大学生创新计划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执行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在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本科生,给予15个的名额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具体工作如下:一、选拔目的为了推动我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学校通过实施“兴趣驱动、自主实验、重在过程、追求实效”为原则的大学生创新计划,使学生在本科阶段就得到从事科学研究过程的训练,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独立人格、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为更好的促进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开展,特开展此项工作
二、适用对象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并符合当年免试研究生资格条件
2.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已结题项目的负责人或项目主要完成人
3.该推免名额不占学院(系)推免名额
三、选拔条件1.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已经按计划结题,有质量较高、学术规范的结题报告;2.该项目被学校推荐到或参加过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论坛;3.该项目参加过省部级以上的项目展示或公开大会学术交流;4.该项目在国内、国际期刊或国际会议上发表过论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被SCI、EI、ISTP检索的论文优先;5.工科类项目有相应的项目作品,并且参加过省(市)级以上的作品展示或比赛;6.项目参加过其他各类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并且获得一定的奖励;7.项目参加过由全国专业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学术活动;8.项目获得国家发明专利;9.其他与上述级别相当的各类学术活动
说明:(1)选拔条件1为必备条件;(2)同时至少须满足其他选拔条件中的一项;(3)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有一位完成人提出申请(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要完成人)
四、实施办法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