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营业部)零星工程维修操作规范(试行)一、 部门可自行确定维修项目的权限和规范。1、单个项目的维修或更换:即针对特定设施的单个对象进行单一方式的维修(或零部件的更换)其总维修费用(含材料、人工和辅助费用)在300 元(不含)以下的,部门可自行指定维修公司(企业)实施维修;超出此标准的(300 元(含)及以上),须向公司办公室进行书面申报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维修。2、综合项目的维修。即由数个单个维修项目组成的综合维修项目,其中在单个维修项目符合条件(第一条)的基础上,综合维修项目费用总额在 1000 元(不含) 以下的,部门可自行指定维修公司(方)实施维修;超出此标准的即1000 元(含)及以上,须向公司办公室进行书面申报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维修。3、部门自行指定维修费用总额(含单个、综合)每月控制限额:当月维修费总额在2000 元以内;如总额在 2000 元(含)以上,一律停止申报,须由部门负责人向公司办公室和经理室请示并说明充分理由后再行申报,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维修。4、针对影响安全、生产和服务而须立即实施的紧急(应急)维修项目,维修费总额符合条件1、2、3 条的,可立即指定维修,超出标准的,可先实施维修,但同时须报公司经理室。二、 部门维修成本控制的义务和职责。1、认真考察,仔细分析,首先确定维修项目是否必要,其次再细致划分和确定维修实施的范围和对象,以杜绝浪费。2、与维修公司及时沟通,确立维修预算,并由维修方出具工程预算单,并与标准对比,若有超标,及时报公司审批。3、建立维修台账,及时登记维修项目及预算情况,以控制月度维修,确保总额不超标。4、做好零星维修的计划工作,部门在每月规定控制的维修额度范围内,尽量于当月作出次月维修计划和预算,以便维修公司一次性实施维修,不但节约成本,又能提高维修效率。三、 责任与处理1、部门负责人为实施维修监控的第一责任人,对维修的范围、成本、进度、质量进行程序性监控,在项目的启动、规划、执行、监控、收尾过程进行全流程管控。2、部门负责人对于维修成本管控是主要责任人。对于上述各类标准与限值需认真核查,不得违规与超限。3、对于部门负责人在年度成本管控中,节支类同比有明显下降者或根据总额标准有明显下降者均予奖励,同时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进行扣罚,公司将在年终奖中予以体现。四、 操作规范的各类记录与台帐1、维修、购置项目审批单2、维修派工单(小维修)3、维修项目预算清单4、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