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特卖会场地租赁合同合同简介本合同是由甲方(租赁方)与乙方(被租赁方)就特卖会场地租赁事宜达成的协议,甲方亦是该特卖会的主办单位
本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租赁地点:位于甲方所指定的场地(以下简称“租赁场地”)
租赁场地的具体位置、面积和用途在本合同中具体约定
租赁时间:租赁期限自特卖会启动日起至结束日止
具体时间可在双方签署合同后协商确定
租赁用途:乙方租用该租赁场地仅限于举办特卖会,不得擅自转租或作其他用途
租金与押金1
租金: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总额为【具体租金金额】元
租金支付方式及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押金: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总额为【具体押金金额】元
租赁期满并且乙方确认无违约行为后,由甲方返还全部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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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乙方如未根据期限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取违约金【具体违约金金额】元
如乙方在租赁期内擅自转租或其他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押金并追究乙方责任
租赁承诺与责任1
甲方承诺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场地符合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的要求,可供乙方举办特卖会
乙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保证租赁场地的完好无损,并在租赁期结束时如期交还
如因乙方的原因致使租赁场地发生损坏、污染或其他影响使用的情况,乙方应立即实行必要措施进行修复或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确保所举办特卖会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的要求,并对特卖会活动发生的任何问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的管辖2
本合同如需任何修改,须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署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有效期内可以生效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在一切未明确之事宜上,双方应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