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欢迎下载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韩国食品器具、容器、包装标准与规范(Korea Standards and Specifications for Utensils, Containers and Packaging for Food Products)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食品添加剂标准处2011 年 10 月(更新)读者须知: 如果原版韩文与英文译文存在差异,以原版韩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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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欢迎下载第七条:食品器具、容器、包装标准与规范一、器具、容器、包装通用标准1
器具、容器、包装的结构不得使其内容物易于受到物理污染或化学污染
不挥发残留物标准不可适用于食品接触面由食品级物质(例如淀粉、甘油、蜡)组成的容器或包装
器具、容器、包装的食品接触面所用镀层的含铅量不得超过0
制造或维修器具、容器、包装的食品接触面所用金属的含铅量不得超过0
1%,含锑量不得超过5%
制造或维修器具、容器、包装所用焊锡的含铅量不得超过0
向食品直接通电流的器具电极不得由铁、铝、铂、钛、不锈钢以外的金属制成
制造器具、容器、包装的过程中不得在食品接触面印刷
非食品接触面所用印刷墨必须充分干燥,而且作为墨水化合物的苯甲酮的迁移不得超过0
6毫克 / 千克
如果是软包装,对于具有非食品接触面的合成聚合物包装,其作为墨水化合物的甲苯残留不得超过2 毫克 / 平方米
合成聚合物器具、容器、包装的铅、钙、汞和六价络(总)含量不得超过100 毫克 / 千克
二、器具、容器、包装的通用制造标准1
由铜或铜合金制成的器具、容器、包装,其食品接触面必须用锡涂层、银涂层或其他方式正确处理,以此保证卫生安全
但本身表面光泽或镀层在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