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科人〔2008〕92号关于印发《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外聘教师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院属各部门、各单位:《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外聘教师聘任管理办法》已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外聘教师聘任管理办法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主题词:人事聘任办法通知-1-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08年10月23日印发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外聘教师聘任管理办法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汇聚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融合不同高校的教学方式与风格,共享社会各类优秀人才资源,促进教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更好地满足我院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需要,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定义外聘教师是指在我院学科专业建设、科研合作、课程教学、学生实习与社会实践指导等方面承担特定任务的校外兼职教师与校外兼课教师
二、外聘教师管理原则(一)按需聘用、保证质量;(二)合约管理、权责分明;(三)分类管理,注重实效
三、外聘教师来源(一)国内外其他高校教师;(二)科研院所研究人员;(三)政府、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生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业务骨干;(四)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退休人员
-2-四、外聘教师任职条件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关心并愿意为我院人才培养与学科专业建设尽力
外聘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7周岁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聘请来校兼课的一线管理、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
应具备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具有相关教学、科研或工程实践经历,能胜任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学生实习、实训指导任务
(二)校外兼课教师:指聘请来校兼课的教师
一般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或有相关的高校教学经历,以及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业务能力强,教学效果好
(三)成人学历教育的校外兼课教师原则上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五、外聘教师聘用方式(一)特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