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地点变更“”【篇一:劳动合同应当如何约定工作地点】“”劳动合同应当如何约定工作地点核心提示: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实践中众多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经营生产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或者仅仅约定一个很大的范围,如中国福建等,其后用人单位依此对劳动者的工作地点进行随意调动,如劳动者拒绝的,用人单位即对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用人单位的此种行为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地点应当如何约定
蔡律师对此分析如下:“”一、《劳动合同法》对工作地点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项有关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