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篇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应当注意的八大事项】近期,广州市二手房买卖市场异常火爆,听说天河房产交易登记中心要在开门前两个钟就开始排队,不然拿不到号
房屋买卖毕竟是件大买卖,交易金额巨大,过户手续繁杂,因此,每天都有大量的市民前来宏力君处咨询,问如何规避房屋买卖过程中的风险
其实,在购房的每一个步骤中都隐藏着各种各样法律风险,因篇幅的原因,今天,宏力君就签订合同前看房、查册、办理委托手续三大步骤中应当注意的八大事项给大家分享一下,希望各位在看完这篇文章后能够在签订合同前注意,达到防范于未然的目的
看房1确认该房屋是否存在租赁给他人的情形
法律风险提示:很多买方都比较重视房屋过户、交付等重要问题,而往往忽略一些细节问题
例如:如果该房屋存在租赁给他人使用的情形,极有可能出现买方买到了房子却无法入住的局面
原因就在于,“”“我国合同法遵循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简而言之就是:房屋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后,原承租人仍可继续在租赁期限内使用该房屋,而买方无”权要求承租人搬出去
再加上卖方在出售该房屋时,原承租人还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律师支招:所以买方有必要事先查明该房屋的租赁情况,再决定是否购买,如果打算购买已经租赁出去的房子,最好让房主提供“”一份该房屋承租人的声明主要内容表明:承租人承诺在同等条件下“”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即可
2核对房产证地址与房屋所在的地址是否一致
法律风险提示:仔细核对房产证上的地址是否与所看房屋一致,防止出卖人以好充次,将自己所看好的房屋与实际购买的房屋不一致
律师支招:买方在看房时对房屋内部进行拍照,并在房门前拍照,保留相关证据,如若发生纠纷,则可以提供证据证明
查册买方在签订合同当天必须让卖方提供标的房屋的查册表,核查房屋的基本信息
3核对查册表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姓名与卖方的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