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电子科大讨论生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一、本意见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通知》(教学〔20**〕3 号)制定,适用于我校讨论生招生所要求的各类体检,包括:复试(含推免生)体检、新生入学体检等,从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我校所有讨论生招生体检必须在电子科技大学医院进行。本意见由讨论生院会同校医院进行解释。 二、体检内容 1、讨论生复试体检: 体检科室 体检内容 备注 收费 内科 双肺、心脏听诊、扪及肝脾、血压、脉搏 76 元/人 外科 四肢、关节、脊柱、甲状腺、泌尿生殖器 放射科 胸部 X 光检查 心电图室 心率、电轴、ST 段、T 波 化验室 肝功能、乙肝 5 项、肾功能 空腹,体检前晚清淡饮食,勿吃过腻、高蛋白饮食,避开大量饮酒 2、讨论生新生入学体检: 体检科室 体检内容 备注 收费 放射科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胸部 X 光检查 42 元/人 检验科 肝功能、乙肝 5 项 空腹,体检前晚清淡饮食,勿吃过腻、高蛋白饮食,避开大量饮酒 三、体检要求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不予录用(或入学):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下列情况除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其他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体检流程 1、学生到校医院体检中心领取“讨论生体检表”,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校医院核对比片后盖“电子科技大学医院体检中心”验像章。 2、学生到门诊收费处缴费。 3、学生到各科室体检,完成以上所有体检内容,可自行选择体检顺序。 4、体检完成后,学生自行保管体检表。上午体检的学生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