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遣散费【篇一:劳动合同法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时间:2008-09-19作者:李军安徽北正律师事务所浏览5520次字体【大中小】一、经济补偿金概述(一)经济补偿金的概念与特征所谓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合同因法定事由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
在外国有很多国家都有类似规定,有的国家将经济补偿金称作遣散费,有的叫作离职费
经济补偿金具有以下特征:1、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性
经济补偿金只能由法律作出规定,不容当事人进行约定
法定性包括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条件、范围以及适用标准,都由法律明确予以规定,当事人不能以约定随意更改
2、经济补偿金的单方性
经济补偿金始终是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具有补偿性
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只须满足法定条件即可,而无须支付任何对价
3、经济补偿金的强制性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具有强制性,是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
(二)经济补偿金的类型广义上说,经济补偿金有合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与非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之分
非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指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下文仅在合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这一语境下,将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做一个系统的详细的总结与分析
1、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前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就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应当注意的是,此种经济补偿金适用前提必须是由用人单位一方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则不能获得此项经济补偿金
实践中,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