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薪资变更【篇一:巧妙规避劳动合同变更之单方调薪】王某与某针织制衣有限公司签订了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王某的工作岗位是仓管,工资每月1500元。后来公司将仓库承包出去,不再设仓管一职,将王某调到车间做收发员,王某对做收发员没有异议,但对公司将其工资降为每月1100元多次提出异议,公司认为薪随岗转,王某的岗位已由仓管调整为车间收发员,公司只能给他这么多工资,王某申请仲裁要求执行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并补发减发的工资。分析应对:《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变更薪酬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这种规定其实是限制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单方调薪。在本案中,我们认为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结构工资制度并提前约定用人单位可以调薪的范畴。具体做法如下:在劳动报酬条款下做如下约定1、甲方(用人单位)实行结构工资制度,乙方工资收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甲方的基本工资为元;岗位工资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和实际业务水平并结合甲方规章制度确定(注意:此处不要规定具体数额,以防止岗位变动时牵扯到劳动合同变更。岗位工资的细致划分放到规章制度中完成,这样可以使岗位工资管理完全纳入用人单位自主权范围内);乙方奖金与其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水平、出勤率等实绩挂钩;津贴按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2、甲方可以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内部规章制度、经济效益以及乙方的业务能力、绩效考核、工作岗位、地点变化,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等对乙方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进行合理调整,包括提高或者降低,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决定。上述劳动合同约定的实质就是把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归为用人单位自主权范围内,以达到变更劳动者薪酬的目的。但是提醒用人单位的是,此种做法需要用人单位用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完整、详细的薪酬体系。【篇二:员工岗位薪酬变动协议书(2014-04)】员工岗位/薪酬变动协议书“”甲方(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乙方(职员,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性别:男女户口性质:非农业农业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email:紧急状态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为了保护甲方和乙方在实际工作岗位中的合法权益,调动发挥乙方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岗位1、甲方聘用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乙方的录用条件如下(该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考核标准详见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另附协议)。2、乙方应认真履行双方约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3、聘用期间,甲方可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并通知乙方的调整薪金标准,乙方应予以服从。第二条岗位变更1、乙方在首次与甲方签订上岗协议,存在试用期的,在试用期内甲方可就乙方的工作情况表现,通知乙方后即可进行岗位调整。2、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兴趣、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1)甲方因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2)甲方因经营服务需要,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3)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4)工作岗位调整时间从乙方按规定做完工作交接之日起算。薪酬调整从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的下个自然月起算。3、岗位发生变更,双方协商同意变更的,上岗协议应同时进行调整,并办理变更协议手续。第三条聘用期限1、本合同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试用期)。2、聘用期满,本协议即行终止。双方如有意续签的,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本协议;聘用期如需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乙方应先与甲方另行签订或修订《劳动合同》,否则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聘期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