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12:¡1981年5月27日,原告通过一个不动产代理人向被告发出一个书面要约,请求以265000美元的价格购买被告的一片土地
5月29日,被告通过一个不动产代理人向原告发出一个书面反要约,提出以486000美元的现金将该土地出售给原告,并要求原告在6月3日下午5时之前作出答复
同时愿意以5000美元作为定金,以表明其愿意购买这块土地的意图
该反要约文件中有一个供承诺人签字的栏目,承诺人一旦签字,就接受了该反要约
原告在6月3日上午11时58分签署了该反要约
被告的代理人在当天下午3时左右收到了这份经原告签字的反要约,但他立即通知原告说,被告不打算出售这块土地了
当天下午4时15分,原告把该签字的反要约交送给了双方指定的中间代理人
¡双方的合同关系成立吗
分析:本案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要约人在自己规定的承诺期限内是否可以撤回其发出的要约
根据英美合同法的规定,要约人在承诺人(受要约人)接受要约之前,是可以撤回要约的,除非该要约已经有了对价
然而,从协议的条款可以清楚地看到,该5000美元的定金只是买方支付的一部分款项,以表明其愿意购买这块土地的意图
当买方违约时,这笔定金将被没收
协议中并没有条款提到该定金将作为对价,从而把对方可能发出的反要约转变成为选择权
而本案中的“反要约没有对价支持”,因此是可以撤回的
由于该反要约没有对价支持,因此即使它规定了确定的承诺期限,在它被接受之前,也可以撤销
该反要约在3点钟被口头撤销了,正发生在那份已经签署的承诺在下午4点15分被送给中间人之前
所以,双方并没有订立合同
案例13:1977年某月,原告收到由被告寄来的广告性通函,其中附有若干种可供选择的购买该公司牌号商品的订单
根据通函中的说明,购买每一种商品,买方均可得到回扣
回扣按订单金额的大小而定
其中有一项规定,凡购买10万磅重的商品,该公司将赠送一辆1978年产全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