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暂时中止【篇一:劳动合同的中止以及引发的问题】劳动合同的中止以及引发的问题一、专题界定劳动合同的中止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法定或约定的状况,致使不能继续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关系仍继续保持的状态
本专题主要针对除正常休息休假外,劳动合同中止的几种特殊情形,以及中止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中止事由消失后产生的结果,结合相关的法规和案例作了说明
二、名词解释1、劳动合同的中止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状况,致使不能继续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关系仍继续保持的状态
2、中止期限指的是决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继续履行的最后时限
依中止原因不同,有的能够预见并确定,有的却不能
三、案例分析案例1请假照顾生病亲属与劳动合同中止【案例】徐某是某企业新招用的大学生
双方签订了二年期劳动合同
徐某在工作中努力学习,积极创新,受到了企业的嘉奖
半年后,徐某收到国外亲属来电,称其在国外患病,希望徐某能去看望,徐某思考再三,决定请假前往,于是向企业请假三个月出国探亲,并表示请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
企业对徐某的工作很满意,同意了他的请假要求,并希望其按时返回履行合同
三个月后,徐某在国外致电企业,称其亲属尚未痊愈,希望续假三个月
企业对徐某虽仍存好感,但认为再续假三个月时间太长,所以希望徐某尽快回来
又一个月后,徐某回到企业上班,被告知:企业为正常经营已另用他人顶替徐某工作,请徐某另谋高就,同时交给徐某一张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
徐某认为双方合同期未满,企业不能终止合同,双方于是发生争议
【评析】争议焦点:徐某请假离职四个月,企业是否可以与其终止“劳动合同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一〉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二〉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三〉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