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的法律效力【篇一: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
工程合同实务中,通常有异议的工程合同其法律效力难以认定,譬如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务分包合同的法律效力;建筑企业的内部承包行为有法律效力吗等等,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在本文整理介绍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力知识
(一)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发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发包人取得相应审批手续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发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
挂靠具体包括哪些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二)的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解释》规定的挂靠行为:(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劳务分包合同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1、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内容的,不属于劳务分包
(三)建筑企业的内部承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