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范文合集 编号:[201]号 信用承诺书 (2016 版)为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 (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如下: 一、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告知拟从事的经营项目中如有《XX 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内事项的,我(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将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二、本企业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照章纳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四、严格遵守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于每年的 6 月 30 日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按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向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五、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自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六、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不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八、本企业自愿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检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接受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的行政处罚,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九、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企业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1、《XX 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可登省政府网站或 XX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 2、签名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说 明 一、本《信用承诺书》适用范围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本《信用承诺书》由企业领取《营业执照》时填写或提交注册登记材料时一并填写。《信用承诺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窗口受理。 三、本《信用承诺书》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