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劳动合同【篇一:不定时劳动合同】篇一:不定时工作制劳动合同编号劳动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性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益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1)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2011年7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止,期限为个月
二、工作内容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巡线员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甲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小时
每周工作时间/小时
因生产(工作)的特殊性,生产(工作)需加班加点的,需服从各站站长的临时工作安排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五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对乙方所在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为无
第七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八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第九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每月15日前支付乙方工资
工资标准按实际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