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对人体器官买卖的政策及态度1、澳大利亚①现行法律规定,买卖人体器官者将被判处6个月监禁和4400澳元(约4092美元)罚款
②国立澳大利亚大学肾病专家加文·卡尼于2008年5月5日建议合法化人体器官买卖,以解决肾源不足和黑市买卖问题
他提出,法律应当允许身体健康的青年人以最高不超过5万美元的价格出售肾脏,以及时拯救生命并减少病人不必要开销
政府不妨反其道而行之,向那些需要花钱购车购房的人购买肾脏,“这样一来,等候肾脏移植的病人5年内将减少一半”
(来源:新华网)2、菲律宾①2007年2月10日,菲律宾卫生部召开咨询会
为保障有偿提供器官人的权益,菲政府打算使人体器官买卖合法化
为规范日益猖獗的人类器官买卖行为,菲政府将从道义上帮助卖肾者,减少肾移植中间环节,使卖肾者获取更多补偿
(来源:世界新闻报)②案例:肾买卖纠纷菲律宾国家调查局接到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报案
三轮摩托车司机何塞·里贝卢由于生计所迫,出卖了自己的一个肾
经纪人答应给他30万比索(1人民币约合7个比索)的报酬,但最终他仅仅得到了6
(PS:人体器官买卖盛行,已经到了无法遏制的地步,相信因此而产生的纠纷也数不胜数,只是因为器官买卖非法化的制度规制的存在,人们无法正当地寻求救济,得到赔偿,维护自己就交易行为上的合法权益
何以解决因买卖而产生的交易纠纷,维护因贫穷而出卖器官的社会底层人民的利益和权利
让人体器官买卖合法化不失为一条可行的道路,只是需要很多方面的规制
)3、伊朗①世界上规定人体器官买卖合法的唯一国家
②1988年,伊朗开始实行补偿和有调控的活体非亲属肾移植程序,主要由政府买单,实施有偿器官供给制
在这种模式下,移植医师首先对所有肾移植受体者进行评价,建议由亲属活体提供移植肾,若无捐肾者,病人将被转介到透析与移植患者协会(datpa),该协会很快为患者寻找一个合适的、无亲属关系的活体供体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