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放射治疗时间、剂量分割方式一、常规分割放射治疗(CF)1
0Gy/次,1次/日,5次/周
这是数十年来的经验方案,是最基本和最常用的放射治疗方法
这种分割方法对肿瘤有较好的效果,对正常组织损伤较少,但并不是最好的分割方案
二、非常规分割放射治疗加速放疗(AF):1
0Gy/次,2次/日,5日/周,疗程缩短,总剂量减少
大分割(低分割)放疗:2
5Gy/次以上,1次/日,5日/周,疗程缩短,总剂量减少
超分割放疗(HF):1
2Gy/次,2次/日,5日/周,疗程不变,总剂量增加
加速超分割放疗(AHF):1
5Gy/次,2次/日,5日/周,疗程缩短,总剂量不变
超分割放疗:1
2Gy/次,2次/日,10次/周,总剂量较常规剂量增加10%~20%
优点是减轻晚反应组织的损伤,增加了总剂量,提高了局部的控制率
缺点是急性反应较重,有时病人不能耐受,影响治疗方案进行
超分割放射治疗两次照射时间的间隔要超过6小时,因为晚反应的正常组织亚致死损伤修复至少要用6小时,早反应组织的修复也要3~4小时
这种分割方式适用于头颈部的鳞状细胞癌、肺非小细胞癌等
超分割放疗能减轻晚反应组织的损伤,大分割放疗相反
加速放疗则加重急性反应
第八节放射治疗实施过程一、临床剂量学原则1.靶区剂量要准确,照射野应对准所要治疗的肿瘤区即靶区
2.治疗的肿瘤区域内剂量分布要均匀,剂量变化梯度不能超过±10%,即要达到90%的剂量分布
3.尽量提高治疗区域内剂量,降低正常组织受到照射的剂量
4.保护肿瘤周围重要器官免受或少受照射,至少不能使它们接受超过其允许耐受剂量范围的照射,避免产生放射损伤
二、放射治疗计划中常用的概念国际放射单位与测量委员会(ICRU)对光子束治疗的处方、记录和报告规范做了详细的规定,并对三维治疗计划和放射肿瘤学适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