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努力提高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计划、实施及考评。 1.3 制定依据: 1.3.1《生产经营部门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 号; 1.3.2 地方有关规定 1.3.3 上级安全生产部有关规定 2.管理职责 2.1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2.1.1 负责与培训部门联系培训事项。 2.1.2 负责组织职工参加培训。 2.1.3 负责职工培训情况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2.1.4 负责培训后的结算工作。 3.培训内容 3.1 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的教育 3.1.1 由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部配合,在考评周期内应进行不少于 24 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3.1.1.1 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1.1.2 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1.1.3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3.1.1.4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 3.1.1.5 事故案例。 3.1.2 每年应经过不少于 8 学时的安全生产再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3.1.2.1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3.1.2.2 安全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 3.1.2.3 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3.1.2.4 典型事故案例 3.1.3 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等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负责人,应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并按规定通过再培训。 3.2 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进公司职工必须进行的三级(公司、部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对从事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的新职工培训时间不少于 72 学时); 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交安全生产部备案。 3.2.1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生产安全部配合,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3.2.1.1 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2.1.2 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2.1.3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3.2.1.4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 3.2.1.5 事故案例。 3.2.2 部门安全教育由部门主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