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融资、担保融资顾问协议书 融资担保融资顾问协议书担保确认字第()号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公司进展的需要,委托乙方担任融资担保、融资顾问单位,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自愿确认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同意借款主体定为有限公司
1、乙方为甲方唯一受托融资担保、融资顾问方
2、甲方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为保障本融资工作的正常推动,应积极配合乙方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指派融资担保、融资顾问人员参加配合甲方本项目融资工作; 第 1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乙方负责为本项目提供融资担保、融资顾问工作; 3、乙方负责将本项目推举给合作银行; 第三条、融资时间安排甲乙双方自本协议书签订后的个工作日内需完成融资万元人民币(实际按银行融资金额为准)
第四条、费用支付甲方应按本协议书所约定的融资担保、融资顾问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融资担保、融资顾问费
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担保、融资顾问费总金总额的 10%作为本项目合作的前期费用(即万元×%×年×10%=万元人民币)
甲方与融资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 90%的融资担保、融资顾问费用
假如甲方与融资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借款金额或融资银行审批贷款年限与本协议书所约定的融资金额或贷款年限不同的,按实际借款的金额及融资银行实际审批的贷款年限向乙方支付担保费
假如乙方没有与甲方融资担保、融资顾问到任何资金,则乙方第 2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免利息)退还全部前期费用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无故拖延支付上述前期费用,则视为甲方违约
由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应就上述项目向融资银行或乙方提供相应的反担保财产(具体以融资银行或乙方需要的反担保条件为准),并在银行放款前办理好所有抵押、质押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