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报告《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换证手续办理指南(申请人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时,应原件与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经核对后交还申请人,复印件由XX市港航管理局留存)一、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的1、《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含交通行政许可委托书)(附件1、附件2);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4、港口码头岸线使用批准文件复印件,其中由国务院或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港口设施或建设项目,只提供港口设施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5、码头设施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新建码头设施投入试运行的,提交试运行备案文件复印件;《港口法》实施前建成投入使用且没有竣工验收资料的老码头,提交有资质单位编制的技术检测评估报告)6、码头平面布置图及港口码头泊位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4);7、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人员(港口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8、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9、与港口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经营管理制度、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1、环境污染事故急应预案;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处第1页共6页1理设施设备证明,委托专业公司完成船舶污染物接收(包括相应污染应急处理)的,提交与有资质单位签订的协议以及该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12、外商投资港口经营业务的,提交《外商投资港口经营人登记表》(附件3)
13、为国际航行船舶服务的码头,提供对外开放资格证明
二、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的1、《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含交通行政许可委托书)(附件1、附件2);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