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分销代理合同【篇一:分销代理合同(2)】****销售代理合同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项目销售代理服务委托合同书………………………………………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实施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之营销代理的有关事项;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一、名词释义除非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约定,下述措辞在本合同中的含义如下:1
“”本项目:指,即由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具体地址及范围按政府文件中的描述),规划占地:m2,规划总建筑面积约m2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甲方:系指,为本项目的合法开发商,具有本项目开发、建设及经营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乙方:系指,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为本项目提供销售代理服务
指定可销售物业面积:系指甲方指定乙方在代理期内,乙方可进行销售的物业面积,其中住宅面积为m2
成交: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订购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到位并经贷款银行确定购房者符合贷款资格之日
销售金额:指甲方财务收到的该项目已售出房屋的房款总和
二、合同有效期限:1、2、三、代理权限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销售代理
四、佣金标准合同自签订时生效,乙方即开始前期服务工作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按照代理房屋成交合同总价的3%进行结算
五、支付佣金的条件与方式1、业绩确认:(1)客户第一次到访签署到访确认单,确认此客户为我司客户;(2)客户购房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购房客户办理按揭或公积金贷款的,按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