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转让合同【篇一:建筑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四川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甲方(转让方):四川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xx(男,汉族,身份证号:xx)鉴于:四川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注册资本为xx万元,所属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税务机关为四川省地税局
甲方承诺:1、目标公司现有资质:xx
2、目标公司成立至今无任何债权债务和劳务纠纷
鉴于甲方对公司实际情况的承诺,乙方决定受让甲方所持该公司全部股份,现经甲乙双方公平、自愿协商,根据现行的《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场经济现状,对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公司资产1、目标公司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甲方成立目标公司时并未实际履行出资义务,现目标公司亦无对应的xx万元资产,乙方取得该公司所有股权后,自行按照《公司法》之要求,填补该笔注册资本金
在此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不能要求乙方按照注册资本金xx万元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针对目标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甲乙双方已经确认目标公司股权价值,双方同意本次转让无需评估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公司资产价值未经过评估而以本协议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事由要求变更本协议或撤销本协议
二、在甲乙双方到工商管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及原公司所有印鉴销毁前,甲方承担目标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设立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税费、债务、债权)
在甲乙双方到工商管理局办理完毕股权转让登记及原公司所有印鉴销毁前,如发现目标公司有在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日之前形成的债务或税费等权益负担尚未结清的,甲方应代目标公司偿付或向目标公司支付等额的赔偿金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前,应清结目标公司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前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