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一)、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调查):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1、在签约时,企业需要对方提供其经过本年度工商年检的营业执照和公司对签署人的授权委托书
重要的合同,签约人应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需要对方提供对方企业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确认以上内容至关重要,这将直接关系到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也是我方企业能否会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
2、还要对企业的生产资格进行审查,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我方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将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
比如说,特种机电设备生产的,需要特种机电设备生产许可证;如果是药品的,则需要相应的国家药品生产的许可证,否则,就算合同签订了也常常会无效
3、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尽可能对合作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还应去法院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诉讼案件,去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核实该企业的年检注册和历年的奖罚情况,去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不动产的抵押担保,去税务局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拖延缴纳税费或者是否还有税费没有及时上缴情况,去环保局调查核实是否存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等
以上几个方面的实地调查核实的信息,都是公开化的,因此,企业只要稍微认真,就不难对此进行实地审查
(二)合同文本的起草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自然就会出现有哪方起草合同文本的问题
一般来讲,合同文本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
这是因为将口头上议定条款形成文字的过程也是一个很富技巧性的工作,有时,仅仅是一字之差,所包含的意思则有很大区别
起草文本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而对方则毫无思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