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车运输合同【篇一:集装箱拖车运输合同】篇一:集装箱拖车运输协议书集装箱拖车运输协议书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竭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集装箱货物运输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委托代理内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合理安排车辆,为甲方承运集装箱的运输
二.适用法律法规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交通部《货物运输规则》
三.委托期限本合同期限自2012年4月01日起至2013年3月31日止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书面约定,合同期限得以延长
若无约定,本合同自动终止
四.运输费用及结算办法1.有关运输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详见本合同附件
2.运输费用结算方式为月结,即本月产生的运输费用在次月5日前确认,在次月15日前付清
3.甲方帐户资料开户银行帐号乙方帐户资料开户银行帐号五.双方责任义务(一)甲方责任义务1.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具体提货及卸货时间和地点,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2.甲方负责提供货物承运的一切手续,包括检验检疫及报关资料,否则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3.如甲方提柜装货计划取消或变更,应在乙方提柜之前通知乙方,否则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负责安排货物的及时装卸,并核实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否则造成不能及时装卸或装卸错货物所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5.货运市场淡季时,甲方应优先提供货源交由乙方承运
(二)乙方责任义务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应及时提供手续齐全及性能良好的集装箱车辆及合格的司机以承运甲方货物,并核对甲方订车通知上的相关要求,如有意外或乙方车辆调度出现问题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提柜装货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产生的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遵守甲方要求的装货时间与地点,同时在操作过程中保持与甲方的紧密联系
若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通知甲方采取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