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室护理安全质量目标(一)严防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手术方式错误。1. 建立并落实手腕带佩戴相关制度与流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手术患者身份的标示。确保对手术患者正确、手术部位正确。2. 手术科室要建立并执行手术患者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准确掌握患者基本信息。3. 建立并落实手术部位识别相关制度与流程。对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患者送达术前准备室或手术室前由手术医师对手术侧或部位做规范统一的标识,并主动邀请患者参与认定。4. 手术科室和手术室对手术患者的身份识别和交接流程有明确的制度规定。至少同时使用姓名、住院号(唯一身份识别方式)两项核对患者身份。5. 建立并落实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与流程,按照《手术安全核对单》内容,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本院手术一助或主刀医生、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依次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逐项进行核查,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并按要求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确认。(二)严防手术物品遗留体内。1. 建立并执行手术物品清点制度,所有手术均应进行物品清点。2. 建立预防手术异物遗留操作规范以及物品数目不清或完整性不确定时的应急预案。3. 手术物品清点前、后,巡回护士须保持手术间整洁、地面无杂物。4. 台上所使用的敷料必须附有 X 线显影条,清点时必须完全展开,不要重叠,并检查显影条是否存在和完整,术中不得剪切及随意挪用。5 手术物品清点时机:手术开始前、关闭空腔脏器前、关闭体腔前、关闭体腔后。6. 手术物品清点内容:手术包中各种器械、敷料及开启在台上的其他易遗留在体内的用物(包括器械附属结构),确认其完整性,准确将数量记录在“手术器械敷料登记表”上并签名。7. 手术物品清点原则:手术物品时必须完全摊开敷料,由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按照相同次序,同时发出声音唱点。8. 手术开始术前所有物品清点完毕,巡回护士按“手术器械敷料登记表”上记录的物品名称和数量复述一次,与洗手护士再次确认,防止记录错误。9. 器械护士应在使用各种器械敷料前、后再次检查其完整性。10. 及时清点并记录手术中追加的用物。11. 手术结束后器械离开手术间前,手术护士须再次清点手术物品数目和检查物品完整性,准确无误后方可离开。12.如因病情需要术后仍留置在患者体内的物品,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必须与手术医生确认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