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开展安全培训,是员工的权利,更是企业的责任目录培训重点依法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公交火灾的危害性及防火工作职责典型案例分析车载消防设施设备使用要点公交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第一章依法开展安全培训教育依法开展安全培训教育第一章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十八条:(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法律赋予的责任和权利企业依法执行第一章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第五十五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六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法律赋予的责任和权利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一百零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员工应该依法接受培训
第一章《消防法》提出的消防工作职责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