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 17218—1998本标准是在参考了由美国全国卫生基金会负责,美国自来水协会研究基金会,美国州立的饮水管理人员协会和美国自来水厂协会协助制定的美国全国卫生基金会标准《饮水处理用化学品健康效应》(ANSI/NSF 60—1996)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实际使用情况后提出并制定的
本标准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同时也为卫生部实施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制度提供科学依据
本标准从 1998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 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辽宁省卫生防疫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凤丹,李长善,陶毅,刘桂兰,冯朝华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的卫生安全性要求和监测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混凝,絮凝,消毒,氧化,pH 调节,软化,灭藻,除氟,氟化等用途的饮用水化学处理剂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749—1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750—19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 7919—1987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1 / 9GB/T 9857—1988 化学试剂氧化镁3 卫生要求3
1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在规定的投加量使用时,处理后水的一般感官指标应符合 GB5749 的要求
2 有毒物质指标的要求3
1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带入饮用水中的有毒物质是 GB5749 中规定的物质时,该物质的容许限值不得大于相应规定限值的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