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前 言 标准代替 GB7718-2004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本标准与 GB7718-2004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适用范围;——修改了预包装食品和生产日期的定义,增加了规格的定义,取消了保存期的定义;——修改了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增加了规格的标示方式;——修改了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的标示方式;——修改了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小于 1
8mm 时的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面积; —— 增加了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质时的推荐标示要求;——修改了附录 A 中最大表面面积的计算方法;——增加了附录B和附录 C 正 文 一、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
本标准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
二、术语和定义1、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5、保质期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6、规格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7、主要展示版面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容易被观察到的版面
三、基本要求1、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2 、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3、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2、食品标签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3、配料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