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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分级》起草背景2014年8月1日2日国家卫计委在成都召开了《两个标准培训班》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医疗护理处处长——李大川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医疗护理处副处长——孟莉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护理中心国家护理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卫生部行业标准《护理分级标准》项目负责人——么莉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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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分级》起草背景卫计委2013年11月14日发布《护理分级》等2项推荐性行业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护理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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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卫生标准分类代号根据标准化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GB/TWS、WS/TDB加行政区划代码QGBZ、GBZ/T主要问题说明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2009版与2013版对比标准对比与解读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颁布时间及名称卫生部于2009年5月22日颁布了《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2009版卫计委2013年11月14日发布《护理分级》等2项推荐性行业标准,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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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2009版患者在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