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发布-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各种抗菌药物的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
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制订原则综合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一)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二)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治疗重症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