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大宣传、矛盾纠纷大化解、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各村(社区)、镇属企事业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更加扎实有效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司法部在全国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要求和《XX县区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XX县区司发"20XX"15号)精神,结合立石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20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即将召开,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至关重要
目前,我国仍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管理难度明显加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人民调解组织分布广泛、人民调解员人数众多,直接面对群众,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具有独特的优势
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组织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多种手段,排查化解一大批矛盾纠纷,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更加深入地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巩固和扩大“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成效,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各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专项活动的部署上来,统一到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的具体实践上来,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和“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成功经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第1页共6页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以开展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