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提出(一)传统养老方式的困境二十世纪末,我国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已超过 10%;到 2000 年底,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超过了 7%,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人口年龄结构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 2008 年底,全国 65 岁及以上人口有 10956 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 8.3%;60 岁及以上人口 15989 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 12%。从 2001 年到 2100 年,中国将经历快速老龄化、加速老龄化和稳定的重度老龄化阶段(如表 1 所示)。伴随着这股以人口老龄化为特征的“银色浪潮”,我国的经济体制与社会结构正处于转型和转轨阶段,年轻子女因工作离开家庭使得家庭结构缩小化,这些问题都对传统的养老模式提出了考验。1.家庭养老功能弱化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中国传统的联合家庭(由两对或两对以上的夫妇及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已经越来越少,核心家庭(由已婚男女和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越来越多。特别是随着首批独生子女逐渐组合成家庭,“421”甚至“4421”的模式在城市中已经越来越普遍,一对夫妇需要同时承担抚养子女和赡养 4 到 8 位老人的重任,家庭养老的现实可操作性愈来愈弱。家庭结构的改变很大程度地冲击了家庭养老模式的可行性,从而引发了人们对新的养老模式的思考。2.机构养老严重短缺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我国是在尚未实现现代化,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社会的,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这必然会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我国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为老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难以满足庞大老年人群的需要,特别是迅速增长的“空巢”、高龄和带病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以养老机构和床位数为例,目前,中国共有各类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及敬老院 3.8 万个,养老床位 120.5 万张,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床位仅有 8.6 张,与发达国家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数 50-70 张的水平相差甚远。这样的养老机构和设施现状根本无法满足老年人群日益增长的需求。(二)新型养老模式的提出1.何谓社区居家养老(1)政策演变自 1980 年代以来,我国民政部门倡导以社区服务为依托,致力于推广社区老年福利服务事业,鼓励社会承担部分养老责任。1996 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 3 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第 35 条提到,老年社区服务是中国老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