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燃气安全表彰方案为了进一步提高燃气安全意识,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表彰先进单位,激励广阔群众积极参加燃气安全宣传,特制定燃气安全表彰方案。一、表彰对象1.在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检查、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燃气单位。2.在重点区域燃气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方面表现突出、作出卓越贡献的任何个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3.在燃气安全意识、行动、文化等方面积极参加的社区、志愿者团队、居民、业主等单位和个人。二、表彰内容1.燃气安全表彰分为先进单位表彰、个人表彰、社区单位表彰三个层次。2.先进单位表彰: (1)表彰对象:在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检查、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燃气单位。 (2)奖励标准:由市燃气管理部门、媒体联合评选出具有代表性的 10 家先进单位,颁发荣誉奖章,并给予部分经费奖励。3.个人表彰: (1)表彰对象:在重点区域燃气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方面表现突出、作出卓越贡献的任何个人和社会组织。 (2)奖励标准:由市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燃气管理部门选定 10 名最优秀的个人和社会组织,授予“燃气安全行家”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及奖品。4.社区单位表彰: (1)表彰对象:在燃气安全意识、行动、文化等方面积极参加的社区、志愿者团队、居民、业主等单位和个人。 (2)奖励标准:由区燃气管理部门联合社区建设、文明办等部门评选出 10 个先进单位、50 名优秀志愿者,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及奖品。三、表彰程序1.先进单位表彰: (1)积极参加:各燃气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积极配合,踊跃参加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检查、管理等活动。 (2)推举对象:每家燃气单位可向上级燃气管理部门推举一至两个先进单位的候选人,申报的候选人必须是上年度燃气安全工作中的代表性先进单位。 (3)评选:由市燃气管理部门、媒体组成的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评选出最多不超过 10 家先进单位。 (4)颁奖: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将在本年度市燃气安全月宣传活动中进行表彰,颁发荣誉奖章,并给予部分经费奖励。2.个人表彰: (1)推举对象:由社会各界自荐或推举,也可由基层单位内部推举。 (2)初选:由市燃气管理部门组织初选评选,评审委员会择优确定 40 名候选人。 (3)终选:将 40 名候选人提交市燃气管理部门进行总评选,评审委员会终选出 10 名获奖者。 (4)颁奖:评选出的个人将在本年度市燃气安全月宣传活动中进行表彰,授予“燃气安全行家”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