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召回管理程序ITALO-QHPF-171目的当工厂生产加工的食品对食用者产生的危害发生扩散,引用本《产品召回管理程序》,尽早回收,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公众的威胁,维护生产公司的形象,减少生产公司损失,特制订本程序。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生产公司成品的回收控制。3职责:3.1生产公司总经理为本程序的最高决策者,指定办公室负责本工作,并指定对外发言人,负责提供资源支持。3.2 体系小组组长(回收辅助人员)a)收集各部门(包括媒体、执法部门)传来的有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顾客投诉,如实记录每一细节,包括购销部的回应;b)保证生产公司经理在食品回收上能了解事件的最新动态,决定如何回应媒体和消费者,确保购销部对每一询问的回应都是有根据的;c)与执法部门一起进行任一涉及食品回收的讨论,保持记录,包括已确定的决议和还在讨论中的决议;d)有权召集任一人员提供回收程序中任一方面的优先协助,包括质疑原料、盛装物和生产过程情况。3.3 各部门负责提供销售信息,确定不合格食品的回收方案处于购销部的控制之下。3.4 品控部负责发现问题,对食品进行检验和分析,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3.5 各部门负责在最短时间内,对问题产品进行逆向追溯。3.6 办公室负责与媒体保持联系,做好沟通,同时与卫生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协作。及时与法律部门沟通,以确保决议与行为的合法性。4产品回收步骤:4.1发现问题4.1.1 生产公司各部门在销售前发现的问题,立即停止销售产品,隔离存放,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处理步骤详见《潜在不安全产品控制程序》4.1.2 顾客发现的问题,由销售负责人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号等,及时向体系小组组长报告,体系小组的保持与顾客的持续联系,处理步骤详见《顾客满意程度测量程序》4.2投诉评估:投诉汇总报告由发现问题的归口部门如实整理成书面材料并交品控部会签,如果发现产品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则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a)购销部及生产部调查研究以确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时与有关卫生部门来协助;b)立即通报体系小组组长、生产公司总经理;c)库房负责追溯食品的所有标签。立即停止销售;d)品控部、购销部联合收集并反复研究有关质疑食品,加工前后的食品与质量记录,详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4.3 回收的开始:一旦确认问题食品具有危害性而且已进入销售,立即启动回收程序,购销部立即通报体系小组组长、生产公司总经理,对已销售食品进行调查。确认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