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价值确定教学内容王虹霞名师工作室成立于 2014 年,由仙桃市第二中学的 7 名省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组成
工作室主持人王虹霞是湖北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授课教师、省中语会会员、仙桃市初中语文学科带头人、仙桃名师
王虹霞多次获得省级优质课奖,先后为全省教师上示范课、做专业讲座 20 余节(次),有多篇论文在《中学语文》等专业刊物上发表
不同的文本具有不同的教学价值,教师要根据文本价值确定具体的教学内容
基于这种认识,我们通过长期的实践研究,把人教版初中语文教材中的课文划分为主题型、写作型、诵读型三种类型,并据此确定每个文本的教学内容
一、主题型文本主题型文本是指主旨丰富多元、具有超越时代的生命活力、能给学生情感冲击或引起学生思考的经典名篇
教学这类文本时,教师要在深入解读文本的基础上,用恰当的方式引导学生深入文本,让其思维受到冲击,情感受到震撼,心灵受到滋养
找到文本的矛盾点孙绍振先生说过,文本的分析如果没有矛盾,就是从表面到表面的滑行
抓住了矛盾点,就抓住了深入文本的钥匙,而这样的钥匙常常隐藏在文本有争议或有违常规之处
以鲁迅先生的《风筝》为例
这篇课文中有争议的地方是:“我”为了小弟有出息,踏坏了他做的风筝
这种行为是否为精神“虐杀”呢
有人认为,“我”打着为小弟好的幌子,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强加于他,是精神虐杀;也有人认为,这种说法是“我”严于自我剖析,其实这样做是为了小弟好,算不上“虐杀”
与常理违背之处是:长大之后,“我”想求得小弟的宽恕,谁知小弟竟完全不记得这件事了;按常理,“我”应该释然才对,但“我”的心情却更加沉重了
解读文本时,教师如果抓住了这两点,就不会用“亲情”“自我解剖”等简单地诠释这篇文章的主题了
实际教学中,当学生整体感知了文本的内容后,教师抛出第一个问题:“我”的行为称得上虐杀吗
有的学生说:不算是虐杀,因为“我”的目的是严格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