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换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职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申请报告[合集] 黑森卫发[2012]6 号 关于换发《母婴保健 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通知 松花江、牡丹江、合江林管局卫生处及所属各林业局卫生局、医院: 为了保障林区各医疗保健机构依法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根据省卫生厅黑卫基妇发[2010]216 号文件要求,总局卫生局将对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考核,并换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服务许可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局卫生局将组织各林管局卫生处和有关专家,于2012 年 4-5 月份对所属各林业局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各项工作检查、考核,并换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二、各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黑卫基妇发[2010]216 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并逐步完善各项技术服务工作,努力达到省卫生厅制定的工作标准,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检查和考核。 三、检查组成员: 1 组长:王琦 成员:殷琳杜洪德丛晓钟金丽华田华田欣马桂菊张丽杰崔彦秋 四、各医疗保健机构申报材料有: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 3、授权委托书; 4、材料清单; 5、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登记表;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有关医师(包括进产房的儿科医师)(士)、助产师(士)的《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职称证书以及《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相关专项技术服务区平面布局简图及其流程(标明医护、患者、物流、污物通道); 10、相关工作制度和诊疗常规(一式两份)(包括门诊和分娩区工作制度,交接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差错防范制度,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病历书写规范和质量检查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2 制度,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情况的制度,登记统计制度,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人员业务培训制度,产科质量自我评估制度,剖宫产术前讨论、术后审核制度,产科三级查房制度,产科抢救用血管理制度,高危妊娠管理制度,对下级助产机构的指导、培训制度)。 五、申报材料要求: 1、请使用 a4 纸打印(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 4 号字,英文使用 12 号字)逐页加盖公章,复印件应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