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章 贵州峄兴矿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员工的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招录 第三条员工招聘渠道 (1)福兴集团招聘(2)峄兴公司招聘(3)报刊发布招聘(4)组织现场招聘会(5)同类企业推荐(6)公司内部员工推荐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新员工招聘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呈报和考选事宜。 第四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录用;如考核成绩优秀或确因工作能力突出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第五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班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送交下列表件: 1、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2、县级或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 3、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4、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一张; 5、人事档案及社保手续; 6、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者; 4、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或体检结果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7、其他原因不适合录用者。 第八条员工一经录用,公司可视情并根据员工意愿,经协商一致后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培训第九条为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应参加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的员工,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十条员工培训分为: 岗前培训:新进人员实施岗前培训,由人事部门统筹办理,内容为: (1)公司介绍及人事管理规则的讲解; (2)业务特性、机器性能、作业规定及工作要求的说明;(3)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作业; 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钻研学习本职技能,相互鼓励;各级主管应寻机施教,以期精益求精。 专业培训。根据生产或业务需要,挑选各级优秀干部到各职业培训相关机构,接受专业训练;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作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职业技能,提高专业水平,以保证胜任本职工作和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