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征用赔偿款申请书 关于亲自到场办结“富贵豹”鞋店门面征用赔偿款相关事宜的 申请书 尊敬的**镇政府领导: 我叫,女、汉族、现年岁
现为市路富贵豹鞋子专卖店的法定代表人
在 2012 年 3 月,在朋友的引领下,和李某某同志以合资合租合经营的模式租用了**镇**路村民***约 30 平方米的房屋,新开了一家名为“富贵豹”鞋子专卖店
租用房屋后,我与李某某共同筹资开店:其中门面屋面装修(刮瓷粉吊顶安装木地板)共用去 4560 元,安装灯具约 3200 多元,加盟费 12 万元,共筹资金约 13 万元(每人一半)
店面房屋租期限为 2016 年 7月到期,距门面到期还差 2 年 2 个月
开店当时,我与李某某约定的承诺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风险,并且以我的身份证申邻了该店的营业执照
2014 年 3 月上旬我生病,入院治疗休养一个月时间,在我住院治病期间,一直没有忘记鞋子专卖店的经营
在 2014 年 3 月下旬,我康复回店,让我意料不到的是:合伙人李某某告诉我门面的经营与我无关,门面的征用赔偿款我无关
我当时十分的生气和不满
鉴于当时不便于把矛盾扩大,我与李某某争辩了几句,便不欢而散至今,现鞋子专卖店由李某某一人代办经营
现在,由于**镇扩建 XX 县区工业区,我们租住的门面面临被国家征用的可能(周围的店面已被征用),我们也不可能再合伙经营下去
现在鉴于我和李某某合租的门面马上被征用,我又不在本处居住的实际情况,我很担心相关部门领导在不知实情的情况下,让李某某一人领走店面的赔偿款
为此我申请全程参与协商解决该门面装修赔偿相关事情,对相关的领导作出如下申请: 1 涉及到相关部门协商解决**镇**路“富贵豹”鞋子专卖店所有关于赔付商铺装修,商铺经营的补助问题时,第一时间通知“富贵豹”鞋子专卖店的法定代表人---×××本人,不允许其它人代替
否则,所协商的一切结论本人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