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20XX 年) 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建立以科学防范为导向,流程管理为手段,全过程闭环监管为支撑的全面覆盖、全程管控、高效协同的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在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中负主体责任,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负责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各有关单位应当高度重视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定期梳理电网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地做好风险识别、风险分级、风险监视、风险控制工作,以便及时了解、掌握和化解电网安全风险
第二章电网安全风险识别 第四条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组织进行风险识别,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应当配合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做好风险识别工作
风险识别工作在于合理确定风险防控范围
风险识别应明确风险可能导致的后果、查找风险原因、判明故障场景
第五条风险可能导致的后果由各级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根据电力安全事故(事件)的标准,结合本地电网的实际情况确定,可以选用电网减供负荷、停电用户的比例或对电网稳定运行和电能质量的影响程度等指标
第六条风险根据形成原因可以分为内在风险和外在风险
内在风险主要包括电网结构风险、设备风险(含一次设备风险和二次设备风险);外在风险主要包括人为风险、自然风险、外力破坏风险
部分风险可以由多个原因组合而成
第七条故障场景可以参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规定的三级大扰动,各电力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第三级大扰动中的多重故障、其他偶然因素进行细化
第三章电网安全风险分级 第八条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级
风险分级在于判明风险大小,并为后续监视和控制提供依据
第九条风险等级主要根据风险可能导致的后果来进行划分
对于可能导致特别重大或重大电力安全事故的风险,定义为一级风险;对于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