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及收费工作情况汇报 多措并举 标本兼治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XX 县区教育局规范办学及收费工作情况汇报 我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 288 所,其中普通高中 6 所(民办 2所),职业中专 2 所(民办 1 所),初中 28 所(民办 3 所),小学 125 所,特校 1 所,幼儿园 126 所(民办 122 所),全县现有在校学生 164364 人,教职工 7012 人。按照教育部等七部委印发的《关于 2010 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教育局以“创办人民满意的理想教育”为目标,坚持“双管齐下,双向治理,标本兼治,惩防结合”的原则,全面规范办学行为,全面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工作中采取了新措施、新办法,呈现出新亮点,收到了较为明显的实效:教育乱收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10 年全县教育乱收费信访举报实现了零投诉,县委县政府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行风政风评议“十佳单位”。全县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将教育乱收费改为规范教育收费,教育乱收费将成为历史。 一、规范职能部门到教育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2005 年县教育局纪检组、监保股在调研、分析教育乱收费顽症之源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纠风办重视,对症下药,从规范部门收费行为入手,治理教育 —1—乱收费,年初全县三级干部会议,县委书记严肃批评了职能部门到教育乱收费、乱罚款现象。3 月份,县纪委召开了全县 19 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县纪委书记作专题报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作表态发言。会上出台了《关于规范对中小学校收费行为的暂行规定》(梅纪发[2005]4 号),文件要求:全县所有对中小学校有管理、收费、监督、处罚和执纪执法权限的职能部门到公办学校履行职能时,只服务不收费,只检查不罚款,只处理不处罚;任何单位不准调控、截留、挪用中小学校的各项专用经费,违者按“三乱”处理。同时,县教育局每年要专题向县纠风办汇报职能部门到学校收费检查情况,职能部门到学校检查工作事先必须向县纠风办报告。县纪委在检查督办中从严查处了几件执纪执法部门在学校乱收费行为的案件,有效地扼制了执纪执法部门在学校乱收费行为,教育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二、规范高中收费行为 过去我县高中收费累计有补课费、资料费、月考考试费、教务费、政教费等,五花八门,无序无度,群众举报投诉较多,2009 年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向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