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961总则1
1 为保证低压电器的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装后的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交流 50Hz 额定电压 1200V 及以下、直流额定电压为 1500V 及以下且在正常条件下安装和调整试验的通用低压电器
不适用于无需固定安装的家用电器、电力系统保护电器、电工仪器仪表、变送器、电子计算机系统及成套盘、柜、箱上电器的安装和验收
3 低压电器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4 低压电器的运输、保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5 低压电器设备和器材在安装前的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超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和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
6 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7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做下列验收检查:1
1 包装和密封应良好
2 技术文件应齐全,并有装箱清单
3 按装箱清单检查清点,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4 按本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
8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9 与低压电器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
1 与低压电器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当设备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2 低压电器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1) 屋顶、楼板应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 对电器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等应拆除,场地应清扫干净
(3) 室内地面基层应施工完毕,并应在墙上标出抹面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