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中心建设标准(试行)第一条 为满足高层次医疗保健需求 ,促进我市卫生事业与经济和社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会事业协调发展,加强和规范体检中心的建设和执业行为,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体检中心是指通过医学检查手段对受检者进行系统检查并对其健康状况做出综合评价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开展非法定体检的专业机构
本建设标准是新建(含扩建)的各类独立设置的体检机构执业登记和评估的重要依据
体检中心的建设,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选址应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交通便利、环境安静,避开污染源和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贮存场所
应由体检部、检验部、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等部门构成
建筑面积必须大于 3000 平方米
必须设置:各科检查室(内科、外科、妇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等)、主检室、放射科、超声室、心电图室、电测听室、肺功能室、骨密度室、标本采集处、检验科、档案室、餐厅、更衣室、盥洗室
根据需要设置:办公室、侯检处、心理咨询室
体检用房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各体检用房应独立分室、流程合理
每一检查室净面积不得小于 8 平方米,眼科应另设专用暗室; 二、利用走廊候检的,其净宽不应小于 3 米;三、体检区域宜有空气调节设备,保持适宜温度和良好通风,并配置规范、清晰、醒目的标识导向系统
第十条 放射科由摄片室、观片室、存片室等组成,摄片室、钼靶室宜设控制室
摄片室、钼靶室的墙体、楼地面门窗、防护屏障、洞口、嵌入体和缝隙等均应按设备要求和防护规范,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 当检查室设置为多人同时使用时,检查床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2 米,并必须有隔断设施
第十二条 检验科应有标本采集处,生化检验室应设通风柜、仪器室(柜)、药品室(柜),检验科应设洗涤设施,每一检验室至少应装有一个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