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征求意见稿 XX 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行为,简化办事程序,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公平公正交易,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XX 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网上交易,是指竞买人通过 XX 省国土资源信息网上的 XX 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从事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的行为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四条网上交易的内容包括
挂牌人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竞买人在网上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挂牌人发放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竞买人在规定的期间内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第五条本规则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一般规则
网上交易所涉及的本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竞买人及其他相关机构除了遵守本规则外,还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挂牌人依据上位法所制定的具体交易规则
第二章交易公告 第六条凡进行网上交易的地块,当地挂牌人必须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后台管理模块,进行公告信息、宗地信息、交易须知的信息录入,凡是系统输入框后带*的栏目为必须输入项
第七条挂牌交易公告的发布必须符合《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XX 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和本规则的规定
第八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内容一经发布,即具有公信力,不得随意更改
如由于执法机关查封等特殊原因确需在公告期间调整拟出让宗地的使用条件(包括土地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等),或者更改其他公告内容的,挂牌人必须发布补充公告,将变更的内容向社会公布,并按规定顺延交易期限